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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发展设施种植是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设施装备机械化是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要求,为有效解决我省设施种植机械化总体水平不高,不同地区、不同设施类型、不同生产环节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设施建造与设施装备不融合等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设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上半年,就我省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现状、发展短板,各地发展设施种植机械化的相关政策、目标等内容,采取书面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各市按照指定内容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省厅由分管厅领导带队,赴潍坊、临沂、聊城等有关市县进行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施种植业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座谈会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征求了厅相关处站,各市农业农村局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3部分,其中主体框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两全两高”(全程全面 高质高效)农机化和设施种植“两融两适”(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建设为指导思想。二是提出了“统筹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发展重点、突破关键环节”等四项发展原则。三是对设施建造规模、标准,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等提出了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重点。《意见》提出“加快老旧设施结构改造、加快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加快机艺融合技术推广、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四项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意见》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示范引领、强化公共服务”等四项保障措施。

四、特色亮点

一是目标定位高。《意见》确定:到2025年,全省宜机化日光温室改扩建面积达到50万亩(约占目前日光温室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宜机化塑料大棚达到100万亩(约占目前塑料大棚面积的三分之一)。我省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5%,高出全国目标5个百分点。

二是发展格局新。在规划布局上,“以发展节能型低成本宜机化日光温室为主,统筹轻简装配式日光温室与传统标准日光温室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大跨度塑料大棚和连栋温室,面向食用菌重点种植地区发展大规模智慧化菇房与培养房”。在发展重点上,“着重推动日光温室宜机化、塑料大棚标准化、连栋温室规模化、菇房与培养房智慧化”。在关键环节上,“突破设施蔬菜精量播种、育苗嫁接、移栽和收获等环节,食用菌采摘、分拣、脱袋等环节,以及设施果树、花卉、中草药等关键作业环节的技术装备短板。”

三是工作重点明。在设施结构方面,加快老旧设施改造,“改造温室出入口、骨架、耳房、缓冲间、室内通道等,优化种植空间布局,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满足设备安装运转、机械通行作业需求”。在设施装备方面,加快先进适用装备研发。“重点研制设施种植与食用菌生产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在农机农艺融合方面,加快机艺融合技术推广。“利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在全省设施种植产业优势市县开展设施种植机艺融合试验示范”。在农机社会化服务方面,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设施种植农机合作社、生产联合体、综合服务站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大棚建造、维护保养、机具租赁、种苗供应、生产托管和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四是保障措施实。为加快先进适用设施装备推广使用,提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将更多设施种植装备纳入补贴范围,扩大日光温室补贴试点范围,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补贴”。针对大棚种植融资难问题,提出“引导推广‘大棚贷’信贷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对权属清晰的温室大棚设施装备开展抵押贷款,解决大棚种植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