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博兴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兴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助推全县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2021〕3号)《关于印发博兴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21〕1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县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道路扬尘治理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二、管理养护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农村公路,即:纳入建设规划和省级农村公路数据库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以及桥涵、附属设施和安全设施等。
三、管理养护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本辖区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建立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动路长制和管护新机制实施;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
按照“事权一致、责任清晰,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各镇(街道)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公路管护机构,推广实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建设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鼓励创新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专业化养护公司进行承担。四、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县政府承担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奖补。合理统筹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足部分由所属镇(街道)自筹。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
五、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进一步推动落实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完善县、乡、村道路长设置,由县、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中村道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对各级路长履职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问题的办理落实。各镇(街道)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2021年底前,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科技保障体制
将路长制工作纳入“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平台”指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研发的微信智能小程序,实现涉路问题发现、上传、处置、考核的闭环式管理。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指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