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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滨州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队伍,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到2025年年底,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500公里,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农村公路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设立县、乡、村道路长,其中县道总路长由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道总路长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道路长由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将路长制延伸至自然村。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负责监督和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到2022年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队伍,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实施路网提升工程。提升新建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积极推进县(市、区)中心城区与所辖乡镇(街道)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乡镇(街道)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到2025年,完成三级公路以下提升至三级公路310.4公里,二级公路以下拟提升至二级公路204.4公里。三级路比例达到62.3%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提升通村、通户道路品质。在已有的通村道路、通户道路基础上,结合路网提升工程,继续提升通村道路等级;持续推进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补齐“最后一公里”短板。到2025年,所有自然村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全部硬化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实施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消除路网主要路径的简易铺装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以上。加强重点桥梁检测和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通行安全,到2025年,改造存量危旧桥梁270座,完成现有及新增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群密集路段,加强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工程建设,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基本消除县乡道路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五)实施融合发展样板工程。探索“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农村公路与自然、文化、旅游、电商和产业等有机融合,通过开展最美农村路、乡村振兴路命名活动,打造一批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融合发展样板工程。到2025年,重点打造7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融合发展样板公路。(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实施运输服务升级工程。增强供给力,优化换乘条件,提高服务品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导应用,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荐交通运输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打造至少2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到2025年,全部县(市、区)实现客货邮融合发展,打通“最后一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由滨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日常工作,发挥指导、督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监督评估。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完善工作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指导监督,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两级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对“四好农村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相关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县(市、区)统筹使用。按照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精神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纳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审计。(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

附件:1.滨州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项目计划表

2.滨州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资金需求表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